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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72)


他每天只要从我同事的无常证上剥一点存款,到自己无常证上,就算他自己业绩了。啧,小东西阴险得很啊。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
  有些读者说看的不舒服,正常,因为一点点揭开地府的设定,那就是个私心与恶的集合。这篇文不打算走伟光正全家欢路线,想走的是比较另类比较猎奇的。要是那种讨好所有人,迎合99%大众,包括我自己三观的灵异文,我写过了,不会再写了。
  不过针对这一章我有点话要说,之前那章小受动私心,暂且不论薛定谔的真相到底是什么,这个选择我个人一直没赞同,也在文里说是不对的。当然,很多人也这么觉得。然后,这一章,小受他们把这对小情人送去地府审判,你们又觉得不舒服。那这就矛盾了。
  动私心,不赞同;秉公办事,也不赞同。
  所以,只是按着自己的喜好来而已。
  这是我最不赞同的,当然很多人已经弃文了,我也不是特别在意,大家都是有缘相见,再见互相打声招呼也挺好。如果有第二批想在这里弃文或者养肥的,我也觉得能理解。不过既然自相矛盾出来了,我直接说一下我真正的想法好了,反正离完结也快了。我的想法是,我很烦凭自己喜好来决断对错,所以地府是错的,攻也是错的,受也不算对。地府律条也是错的,因为那都是鬼神决定。知道红光金光是什么吗,是小攻的判定,是他的喜好。鬼神视万物为刍狗,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们真的是机器没感情,他们是有意识的。因为有感情,所以有偏颇。而一人的意见,永远不可能正确。或许很多时候都是对的,然而看上去总是是对的,他就永远会对吗。
  这篇文要做的就是,废弃地府,不要鬼神。
  每个个体都没资格用一个人的喜好情感审判他人,真正做判断依据的,是法律。法律或许不完善,但是他是不断改进完善的。如果今天a觉得这个人该死,b觉得这个人判20年就行,c觉得无罪释放。该听谁的?哪怕99%的人觉得应该选a,但是这都是私情。哪怕法律给出的答案也是a,但他不是因为99%的人觉得应该是a,才判定的是a。这是一个复杂的先来后到的问题。因为99%的人认为该是a,所以制定出选a的法律;可是法律制定出来后,就不再受我觉得影响。法律的存在,就是不让人动私情。
  当然,情理情理,先情后理。法律是人制定的,改善也是人改善的,他本质是为人服务的。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需要人来判断,人来做调整,法律也有他的不合理性,经常会让人觉得不公平,这就需要慢慢改进了。现实绝对不存在绝对的公平,但是这篇文就不用了,一句天道就可以解决的事。小说里是可以存在绝对公平的,只是这个绝对公正绝对不该由攻受,或者某个有感情的个体决定。这个一直是我的想法,在以前的修仙文里提过,受不愿意当天道,因为天道就该无情,而他不愿意被剥夺自我,所以他放弃了。
  最后,看过我文的老读者应该知道,我喜欢尝试不同的题材,最近几年几乎不写同题材的东西。灵异文也不可能一样。不能赞同本文设定的读者,咱们可以以后再见~小说是为了看得开心的,我下篇文应该会轻松点。最近也有反思这篇文是不是三观输出太多了(虽然很多人误解了我的三观,到结局就知道了)。小说不该如此,这件事我挺反思的,算是犯了个新人的错误,但是这篇文一开始的立意就已经太过分输出三观了,核心就是如此,所以写到这都过了一大半也不可能改变,既然如此,我就继续完善它了~
  谢谢看到这,每篇文都是一个进步,给我很多感受。总的来说,写文是个很幸福的事。
  第六十九章
  温州鬼差和日本军官被送下地府, 江南道黑无常的无常证,却没送回去。
  更夫白胖的脸上满是猥琐的笑,他嘿嘿地拿着温州鬼差遗落的那本无常证, 美滋滋地翻开:只要有了这东西, 我同事的实力至少降低一成。说着, 他眼珠子一转,又对捩臣、连奚道:两位大人, 这可是个法宝,有了它,咱们以后赚业绩就更快了。
  连奚看了他一眼:你有了它, 会更强么。
  更夫难掩欣喜:那是自然, 小的若是有了它, 定能更好地为二位大人捉鬼!
  连奚一眼就发现了更夫的小心思。说实话, 这本黑无常证对他和捩臣来说并没什么用。从一开始,捩臣抓鬼是为了提升排行榜名次,捩总决不允许有人压在自己头上;而连奚则是为了得到捩臣好感, 获取金光,才当了白无常。至于后来
  每个月一百万人民币,换谁谁不心动!
  然而对更夫这些鬼差来说, 黄金百两,全是垃圾, 招魂幡、江南道黑无常证才是真正的重宝。M.024LQt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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